【漾新聞記者陳雯萍/高雄報導】高雄市近來爆發營建廢棄物違法棄置爭議,導致剩餘土石方去化受阻,工程開發停滯。高雄市議會今(23)日召開公聽會,針對「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經合法土資場分類後的去化法制」進行討論。會中共識指出,在明年新制強制業者附電子三聯單與GPS車輛監管上路前,短期若要將土方運至農地,必須檢附地主同意書與土壤檢驗證明,並送交工務局審查,以杜絕非法棄置。
議員陳明澤提醒,早在110年農委會公文便已強調,農業用地填土應為適合耕作的土壤,不得混入營建廢棄物、沙石、磚瓦或混凝土塊。他要求相關單位正視規範,避免農地遭受破壞。議員陳善慧則指出,土方去化問題已導致工程卡關,若發現不法必須嚴辦,但也應給予合法業者合理出路。議員黃秋媖進一步呼籲,這不僅是土地遭毀壞的個案,而是土地管理、法律執行與環境保護的系統性挑戰,務必在民怨擴大前提出解決方案。
捷運局副局長郭林堯坦言,工程土方目前無處可去,外縣市拒收,高雄土資場能收的土方種類有限,若短期無法解決,恐怕工程停擺。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資源科科長曾勝鋒則建議,工程端應從設計源頭減量,農地端則可參考中部縣市作法,要求業者先提計畫並進行檢測,才能避免被認定為廢棄棄置。
農業局副局長梁銘憲說明,雖然農業部規定營建剩餘土方不宜作農地改良,但若經過合法土資場處理與篩選,則可認定為乾淨土質,具使用空間。工務局副局長黃榮慶則揭露,高雄每年出土量約445萬立方,民間工程占比達四分之三,目前雖有12家合法土資場進行分類,但後端出路不足,市府正研議設置公營暫置場試運轉,避免工程延宕。
建管處長沈坤章指出,長期來看,高雄將依賴117年南星計畫填海計畫吸收出土量,但在此之前,必須盡快找到暫置地點以解燃眉之急。高雄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林瑞益則抱怨,地下室挖出的土大多屬於良質,卻因檢調認定只要有少許夾帶就視為廢棄物,對業者並不公平。大高雄不動產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陳信安則強調,市府應提出短中長期計畫,短期提供堆置場,長期則應將分類後的B1至B7土方視為資源,給予合法去處。
最後,陳明澤總結會議,請農業局、海洋局等單位研議如何管制與確認合法土方來源;業者若將土方送農地,必須附檢測報告與地主同意書交工務局審查;土資場也須確實分類,並由工務局督導各單位加強輔導與稽查,讓城市建設與環境永續能同步前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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