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漾新聞記者陳雯萍/高雄報導】高雄大樹「和山光電」案場非法開發案,經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,案場負責人林瑞豐與水保技師吳安欽等7人,被依違反《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》及《水土保持法》正式提起公訴。檢方調查發現,該案場全區位於山坡地,本應依規劃分期施工並完善水土保持設施,但業者卻在取得高雄市政府水利局許可後,未完成滯洪沉砂池與豎井,即下令進行大規模整地,僅二期工程就涉及違規開發2萬5897.18平方公尺。
立法委員柯志恩表示,早在首次會勘「和山光電」案場時,就質疑業者大規模挖削山體、破壞水土保持,當時廠商卻以「二期工程已申請變更設計」為由辯解。如今檢方起訴坐實疑點,證明業者當年的說法只是為了規避責任。她直言,這些事實的揭露,並非市府一開始就積極介入,而是歷經多次監督與社會關注,才逼得政府將案件移送偵辦。
柯志恩痛批,高雄市政府過去僅以罰款回應,針對「和山光電」一共裁罰7次,總額僅108萬元,顯然無法對業者形成震懾力。直到輿論持續延燒,市長陳其邁震怒,下令移送法辦,才有檢察官這份揭露真相的起訴書。她強調,長期以來,高雄國土破壞案例層出不窮,不論是「和山光電」還是「美濃大峽谷」,都不是短時間造成,而是行政與執法單位長期「輕輕放下」的結果。
她認為,行政單位若僅透過開罰要求改善,不但沒有實質效益,反而讓業者誤以為政府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」,進一步縱容破壞。柯志恩呼籲,凡涉及國土與環境的重大違法行為,應在初期就果斷嚴查嚴辦,否則一旦山林水土遭到摧毀,復原將遙遙無期。
談及現況,她指出,雖然「和山光電」二期案場山頭曾被鏟平,如今在水保改善下逐漸恢復植生,代表監督與市府要求已見成效,但這僅是起步,後續仍須嚴格督導,確保業者能真正回復山林原貌,避免再度出現破壞。
柯志恩強調,守護國土環境不僅是政府責任,也是全民共同期待。她將持續要求市府追蹤處理,不能讓「罰了事」成為常態,更不能讓業者將開罰視為繼續侵害土地的「保護傘」。唯有展現嚴正態度,才能重建社會信任,也讓環境正義真正落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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