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漾新聞記者陳雯萍、陳志泰/高雄報導】行經路口遇到黃燈,到底該煞車還是加速衝過去?這是不少駕駛人的共同困惑。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員警黃信翔(韓韓)提醒,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若貿然闖紅燈,最高可處新臺幣5,400元罰鍰。他強調,「不搶黃燈、不闖紅燈」才是保護荷包與安全的正確態度。
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宣傳道路交通安全,邀請苓雅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員警黃信翔(韓韓)拍攝道安短片,提醒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號誌「不搶黃燈、不闖紅燈」!
高市府呼籲駕駛朋友一起多一份用心,「黃燈不搶快、紅燈不闖越,荷包不失血,安全你我行」,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。
韓韓指出,不論是機車還是汽車駕駛人,行經路口都應減速慢行,確認安全後再通過。當號誌轉為黃燈時,若尚未越過停止線,應立即減速煞車;若已越過停止線,則須注意來車並儘速通過。至於紅燈亮起,駕駛人務必在停止線前停下,這不僅是法律義務,更是維護交通秩序與自身安全的基本守則。
他以朗朗上口的口號提醒:「黃燈不搶快,紅燈不闖越,荷包不失血,安全你我行」。依規定,闖紅燈最高處以5,400元罰鍰,警方呼籲駕駛切勿心存僥倖,一時衝動恐造成終生遺憾,遵守號誌才是最聰明的選擇。
苓雅分局進一步呼籲,交通安全需要所有用路人共同維護。駕駛朋友若能在關鍵一刻多一份冷靜與自制,不僅守住法律底線,也守護了自己與他人的平安。提醒大家,荷包與安全同樣重要,千萬不要讓一個燈號,成為人生沉重的代價。
宣傳片雲端連結:https://reurl.cc/eknY4W
YT連結:https://youtube.com/shorts/ZXL_OPmkZ-w
【漾新聞】#漾新聞 #高雄
看更多新聞 請點選「漾新聞」網址 https://youngnews3631.com/index.php






